• 百年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

    1.1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周岁指按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 1.2投保对象 主合同的投保人与主合同的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该主合同的投保人方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同时也是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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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周岁指按法定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18周岁至60周岁。

    1.2投保对象

    主合同的投保人与主合同的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该主合同的投保人方可作为本附加合同的投保人,同时也是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

    1.3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保险期间相同,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1.4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4.1等待期

    本附加合同生效日或本附加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日为等待期。等待期是指本附加合同生效后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全残[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多项者:

    (1)双目永久完全①失明②的;

    (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③;

    (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④;

    (8)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情形⑤。

    注:

    ①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经过180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②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③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④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⑤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均需他人帮助。];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经认可的医院[认可的医院指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24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

    (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己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

    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1.4.2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身故或者全残,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长期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4.3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100种重大疾病),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长期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4.4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20种中症疾病),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长期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1.4.5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以后经认可的医院首次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35种轻症疾病),我们将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长期保险合同自被保险人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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